最新!长沙警方:刘某被行拘
2024-09-20
9月19日,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:
刘某杰遇害案发生以后,刘某(男,60岁)为博人眼球,蓄意编造不实信息,造成不良影响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依法对刘某行政拘留10日。
公安机关提示: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广大网民应依法依规文明上网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。
版权声明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本站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上一篇 :
9人都沉默了……
下一篇 :
“一女子持刀将邻居及其家属划伤”,上海警方通报